11月17日下午,自流井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及“营转非”工作推进会,区教体局曾圆圆副局长出席并主持了本次会议,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双减”及“营转非”相关文件精神,总结了前期“双减”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培训机构面临的政策变化,同时对“营转非”各项工作任务和办事流程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义务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登记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需要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或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对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依法清算财产,及时申请注销。各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会议要求,各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解读相关政策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营转非”工作平稳有序进行。